日前,因航班延誤而在賠償方面與深圳航空公司存在分歧,約20名旅客沖至上海浦東機場滑行道攔截飛機,后來,旅客每人獲賠1000元,與此同時,部分乘客也被治安處罰。無獨有偶,廣州白云機場近日也發(fā)生乘客沖擊停機坪事件。“弱者的武器”應該如何運用?公民維權的底線又在哪里?
突破法治
“維權”就是“侵權”
無論背后有什么樣的理由和苦衷,攔截飛機都不值得提倡。不僅因為這種行為違反法律,置機場交通秩序和其他乘客安全于不顧,更因為結果的“合理”并不能為手段的非正義進行辯護,以錯誤來抵制錯誤。原本可以有理有節(jié)的維權行為變成充滿暴戾之氣的違法行為,這是一個雙輸?shù)慕Y果。
說到底,乘客無視規(guī)則不是素質問題,也不是情緒問題,恰恰暴露出規(guī)則的尷尬。強勢的一方不遵守規(guī)則,不能正視消費者需求、保護消費者權益;而弱勢的一方也同樣喜歡劍走偏鋒,“不鬧不解決、大鬧大解決”,視規(guī)則如無物。雙方在這種無意識的合作當中犧牲了規(guī)則。攔機事件只是這種社會心理在這一領域的顯現(xiàn)。
乘客維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但維權方式也應該在法律框架之內。否則,一旦突破法治底線,維權很可能就變成了“侵權”。公安機關對部分乘客的治安處罰,正說明了這一點。
航延服務“犯錯”
社會法治“埋單”
乘客由于群情激奮而攔截飛機,固然于法有違、于情有悖,然而仔細分析航空公司的航延服務,或許可以看到乘客違法維權的另一面。
在浦東機場,乘客兩次被忽悠于候機口和飛機之間,表明深航方面航延服務不力、信息傳遞不暢。地服人員不能及時得到機組方面關于航班起飛的準確信息,亦不能為乘客提供準確可靠的航班信息,旅客就像無聲的貨物被無計劃地轉運于登機口和飛機之間,增添了乘客的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