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近日,臺灣宏達電子公司入選美國《新聞周刊》選出的今年全球10大創新公司,排名第四。
根據《新聞周刊》的評選標準,入圍企業必須具備“創造新產品”并且“讓消費者渴望擁有”等特點。排名前十名的創新公司為微軟(Microsoft)、蘋果(Apple)、谷歌(Google)、宏達電子、迪斯尼(Disney)、福特(Ford)、亞馬遜(Amazon)、比亞迪、迅銷公司(Fast Retailing)以及海爾。《新聞周刊》指出,入選的企業可能是創造了很棒的產品,或是采用對的方法讓產品更容易獲消費者青睞。(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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