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昨日報道了勞動部發布消息,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用人單位強查乙肝要罰1000元。記者昨采訪發現,現在超過九成的單位在招工時,都要強查乙肝。
記者昨從湖北省體檢中心了解到,每年約有一萬余名應聘人員到該中心體檢,該中心專門訂制了“招工體檢”套餐,套餐內就包括檢測肝功能和乙肝兩對半。
“超過九成的用人單位進行招工體檢時都會強查乙肝”,該中心主治醫生劉慧玲介紹,甚至有小部分服務行業單位只查乙肝和胸透。但和招工體檢不同的是,單位組織每年一次的福利體檢,員工可以選擇不查乙肝,單位并不強制。
市一醫院沒有專門的“招工體檢”套餐,但推薦體檢菜單里都有乙肝檢查。院市場部負責人潘群表示,只要是單位組織體檢,員工不想進行乙肝檢查需得到單位同意,否則體檢中心不會給員工出具體檢報告。
據了解,幾乎所有單位組織招工或員工體檢,都會發現5%左右的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劉慧玲說,極少數的應聘人員會對單位強檢乙肝表示反感,但有九成人表示理解。省體檢中心進行招工體檢至今,還沒有發現拒檢者。
記者隨后致電部分用人單位負責人。武漢中億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楊先生表示,會嚴格執行勞動部的規定,但乙肝病毒攜帶者應主動、積極地防止傳染他人,首先就要做到自覺檢查。
德林義肢公司總經理劉麗秋表示,該公司不會拒絕攜帶乙肝病毒的優秀員工,體檢的目的只是讓被檢者能有防范意識。如應聘員工拒檢,公司為了保障其他員工的利益,可能會采取一些“特別措施”,如不推薦其到員工食堂使用公共餐具等。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法規處表示,勞動部出臺該規定是《就業促進法》的細化,不準強查乙肝等規定是反對就業歧視專章規定 ,市勞動局將要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落實。(楊楓 應述輝 鄭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