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及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今天第五度傳訊陳水扁,訊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
檢察官認為,在公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中,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
特偵組今天訊問陳水扁的部分包括:公務機要費遭侵占、詐領(lǐng),以及南港展覽館弊案中,企業(yè)被控行賄公務人員等兩大部分,由于檢方認為事證明確,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臺北地院將于收到特偵組移送的卷證后,開庭審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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