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展在云龍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拆遷指揮部協議送審組工作。“云東棚戶區幾年前就進行了拆遷摸底,2009年下半年停止辦理房產證,摸底后新蓋的房子,都是違章建筑,每平方米只賠償240元。”辦案檢察官介紹,2010年10月云東棚戶區開始拆遷,云東棚戶區改造辦公室對該項目實施全程監督,并成立了拆遷指揮部,下設協議送審組、動遷組等。
邢展隨后找測量人員幫忙測量了劉亮加蓋的房子,兩間均是40.18平方米。劉亮從街上辦了兩個空白假房產證,分別填好老婆趙霞、大姐的名字和其他內容,便帶著她們到動遷組簽了拆遷補償協議。
“按照工作程序,拆遷補償協議要送到協議送審組,審核拆遷的相關資料是否完整、房屋面積認定是否合法、計算金額是否正確等。審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打回動遷組補充核實;有爭議的,向拆遷指揮部匯報;符合規定的,報送徐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審批。”辦案檢察官介紹。
趙霞和劉亮大姐的拆遷檔案到了協議送審組后,組長張連喜審完后交給邢展和另一工作人員黃廣亞送市里審批。“雖然我知道房子無房產證,但是已按照合法面積確認了,就沒向張連喜匯報,把這兩份協議按正常程序送審了”,案發后邢展交代。
2011年1月,劉亮帶著趙霞和大姐領了兩套房子的拆遷補償款,一共是45.4萬元。劉亮當時取了2萬元現金,其余的打入趙霞剛辦的銀行卡中。隨后劉亮打電話給邢展:“錢已經發下來了。”
邢展便說:“你的房子是我找人辦的,你得給我10萬元,感謝一下幫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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