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9日訊 臺灣一名陳姓富商10幾年前大手筆開300萬(新臺幣,下同)支票包養林姓女子,說是作為之后的生活費。兩人交往后,陳男又變心,林女于是開口要求對支票負責,但他認為她年老色衰,于是一腳踢開,還持木棒毆打,導致左手失去功能而終生成殘。新竹地院近日判男子須賠償40萬元。
臺媒報道,陳男為了追求風姿綽約、總有許多追求者的林女,大手筆一次簽下1張300萬元支票,說是作為她今后的生活費,從此安心做他的性伴侶。然而事后支票卻未獲付款,林女也因為產生感情,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里。
不料,10多年后,陳男又變心,林女于是開口要求陳男對300萬元支票負責。他竟然不愿意理會,把她一腳踢開,頓時翻臉持木角棍棒瘋狂毆打她,至今仍需復健治療。
法官調查后認為,陳男僅因遭催討票款及感情糾紛,竟以鈍器攻擊林女,造成對方生活無法自理,仍需繼續復健,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痛苦,最后判賠40萬元。(中國臺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