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臺灣一名陳姓女子今年1月開出租車遭警方查出沒有駕照上路,因此被開罰單。事后女子以當時急著載著父母就醫且未營業等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臺北縣板橋法院查出這名孝女所言屬實,昨日審結撤銷這張罰單。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今年1月間,女子當出租車司機的父親因身體不適急需送醫治療,逼得這名女子雖然并未持有職業小客車駕照。但為盡速把父親送醫急救,她只好開著父親的出租車載著年邁雙親,在半夜火速趕往醫院。
當女子開著出租車行經一路段時,由于神情有異,遭到路檢警察攔查。警察檢視證件后,發現女子并未考取職業駕照卻開著出租車載客,且她因趕著送老父就醫也未攜帶普通汽車駕照,于是開出一張1800元新臺幣的罰單。
女子立刻向警察坦承沒有職業小客車駕照,但她是因父親身體不適急需就醫,但老父卻無法開車,這才會挺身而出開車載送父母就醫,并不是駕駛出租車四處載客營業。
法院審理時傳喚開單的警察到庭說明。警察證明稱,當時他也曾一并查詢車上乘客身份,當時出租車上年邁夫婦,確實就是陳姓女子的雙親無誤。
對于這宗孝女載著雙親就醫卻被警察開出無照駕車的罰單,法官認為,陳姓女子雖未持有營業汽車駕照,但她情急之下開車送父就醫之舉,顯然并未觸犯“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之情,認為孝女所言確實有理,因而做出撤銷罰單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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