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害后方車輛追撞釀禍的事件層出不窮。(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12月4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2017年12月14日上午,盧某駕駛一輛滿載鋼筋的拖板車出行,為進地磅站,他將車輛違規(guī)停靠在新竹公道路的慢車道上,隨后兩輛摩托車因反應不及撞上拖板車,造成一死一傷。新竹法院昨日(3日)依據“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準以罰金替代自由刑執(zhí)行)罰款18萬元(新臺幣,下同)。
據判決書指出,盧某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將拖板車停在公道五路慢車道上,車后未懸掛危險標識便直接離開,進入地磅站詢問狀況。隨后27歲的郭某駕駛摩托車因清晨逆光沒注意到停放在路邊的拖板車,直接撞上車子左后方,43歲的張某也因反應不及跟著追撞拖板車,后郭某因醫(yī)治無效身亡。
法院審理時,盧某承認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制裁,法官因盧某已與郭某家屬以及張某達成和解,依據“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判盧某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中國臺灣網 賈若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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