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26日針對陳水扁重回民進黨一事發(fā)表社論。文章指出,民進黨由“民主憲政黨”轉(zhuǎn)為“臺獨黨”,已經(jīng)使自己及臺灣的政治發(fā)展走上歧途。現(xiàn)若納扁回黨,等于承認扁的“貪腐路線”為其正軌。
社論摘編如下:
在民進黨將其目標由“民主憲政”轉(zhuǎn)為“臺獨”的過程中,“美麗島律師”出身的陳水扁已嶄露頭角。但他并非黨外老將。扁的投機性格,使他在整個70年代始終“安分守己”。在“美麗島事件”前的所有黨外運動中,他都缺席。他在1970年于臺大還兩度加入國民黨,除讀書考試和律師業(yè)務外基本不問政治。直到“美麗島事件”發(fā)生,陳水扁才在吳淑珍鼓勵下,擔任辯護律師。
一旦涉入政治,扁便充分發(fā)揮他的投機本能和玩法專業(yè),利用所有有利因素,迅速崛起,成為民進黨內(nèi)頭號天王。民進黨為了使扁能代表該黨參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甚至不惜冒著使黨分裂的風險,修改最初也是由扁提出的“四年條款”。最后,2000年時扁終于贏得大位,接收了整個黨外、民進黨運動的果實。
陳水扁當政8年,雖使民進黨大小派系領袖一一分嘗權(quán)力滋味,但也使其黨陷入建黨以來最嚴重的正當性危機。他使“貪腐”本身成為民進黨的黨營事業(yè)。在扁領導下,民進黨迅速由“臺獨黨”墮落為“貪腐黨”。借著天文數(shù)字的各色贓款,陳水扁不但造就自家“海角七億”也綁架了整個民進黨。
扁被揭發(fā)、起訴、審判之時,陳幸妤曾質(zhì)問民進黨“你們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扁辦也曾威脅要公布扁對民進黨人高達15億元(新臺幣)的捐款名單。雖然我們始終未見這份燙手名單,但卻看到民進黨對扁案的態(tài)度從切割轉(zhuǎn)為相挺。而且,起初還只是借口挺扁的“司法人權(quán)”、“保外就醫(yī)”,現(xiàn)在已把扁案定為“政治迫害”。換言之,民進黨似乎要以全黨做扁后盾,為扁的貪腐背書。在這樣的高調(diào)挺扁氣氛下,“立委”陳唐山便向全代會提案“恢復”扁黨籍,等于要全黨向扁承認與其切割之錯,恭迎扁回黨。
陳水扁早在2008年弊案爆發(fā)時,為避黨紀處分而主動退黨,保留未來重新回黨的可能。于是,為使迎扁爭議降溫,民進黨中常會先行決議扁只需重新申請入黨,并由扁向臺北市黨部提出申請,按“正常程序”回黨,總算勸說陳唐山撤案。但扁重回黨似已成定局,且因其曾任黨主席,還將成為“當然黨代表”!
針對前此令輿論大嘩的黑道入黨疑云,民進黨已在全代會前于入黨辦法中增訂“排黑條款”。但對于更嚴重的扁之回黨卻門戶大開。此事攸關民進黨的自我定位,不可忽視。該黨由“民主憲政黨”轉(zhuǎn)為“臺獨黨”,已經(jīng)使自己及臺灣的政治發(fā)展走上歧途。現(xiàn)若納扁回黨,等于承認扁的“貪腐路線”為其正軌。
“扁系”“立委”高志鵬說:扁回民進黨可享受溫暖,“對病情有幫助”。但扁一回黨,民進黨可能從此病入膏肓。愛其黨者,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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