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2018年10月23日發布實施了《關于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隨后又出臺55條措施實施細則,對政策進行詳細解讀,提供實操指導。
2019-07-30
北京市發布實施《關于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該措施于10月23日頒布實施。“實施意見”共分三個部分總計55條,內容涉及臺胞在京就業、創業、學習和生活等方方面面。
2018-10-23
2018年7月4日,天津市正式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津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津政辦發【2018】17號),在津臺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臺灣同胞在津學習實習就業創業、臺灣同胞在津生活等四個方面,提出了52條“天津措施”。
2018-09-17
12月7日下午,河北省臺辦、發改委共同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冀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臺53條”)。
2019-01-02
2018-11-20
遼寧省發布實施《遼寧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于10月11日頒布實施。“實施意見”共分四個部分總計52條,內容涉及臺胞在遼就業、創業、學習和生活等方方面面。
2018-10-22
上海市《關于促進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于5月29日發布,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上海發展機遇,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閔行區隨后發布實施“惠臺38條政策”,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
2018-09-17
9月12日,江蘇省正式公布實施《關于深化蘇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實施意見》(簡稱“76條實施意見”),將各類與臺企臺胞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內容逐一體現。隨后,江蘇鹽城出臺了“50條惠臺措施”,昆山出臺“68條實施意見”,南京出臺“75條實施意見”,淮安“58條”惠臺政策相繼出臺。
2018-09-17
7月8日,浙江省委書記車俊宣布浙江制定出臺“76條惠臺實施意見”,正式發布《浙江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杭州市“60條實施意見”、湖州市“60條惠臺政策”、嘉善“50條惠臺措施”也相繼出臺。
2018-09-17
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在安徽省政務服務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出臺《關于促進皖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2018-10-22
6月6日,福建省臺辦、發改委牽頭出臺《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66條實施意見”),涉及閩臺經貿合作、臺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閩臺文化交流、臺胞在閩安居樂業四個方面。 福州市“惠臺68條措施”,廈門市“60條舉措”也相繼出臺,為臺資企業提供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為在閩臺灣同胞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2018-09-17
江西省正式發布了《江西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60條實施意見”,其中33條涉及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江西省企業同等待遇,27條涉及逐步為臺胞在江西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江西省居民同等待遇。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