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3月8日電 (王燕君)“臺灣游客在山西旅游期間,如當地旅行社出現旅游資質與實際不符、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服務質量問題等情況,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鼓勵游客向山西旅游質監部門投訴”,山西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王鋼8日表示。
王鋼當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有些臺灣游客因為在大陸旅游,在遇到利益受損的情況時放棄進行維護,選擇退讓。其實這是我們不鼓勵的,我們希望臺灣同胞在山西的游覽不僅開心更加舒心,同時投訴也是對山西旅游質量的一個提升。
山西日前發布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旅游消費提示,其中臺灣游客陳燕陵的案例被重點提及:陳燕陵在2月上旬參加“華夏文明看山西8日游”時,當地旅行社導游在未經全團成員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增加應縣木塔,雙林寺、鎮國寺及一家超市購物且服務態度差。陳燕陵就此向山西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進行投訴。
王鋼稱,這屬于導游擅自變更旅游行程的行為,目前山西部分旅游企業的質量意識和品牌意識不強,不注重通過旅游品質的提升來提高品牌效益。另外,這也體現了部分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缺失。
針對此事件,山西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要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游客多收取的費用,并向游客道歉。同時,山西省旅游局對該旅行社及導游按照相關條例進行了處罰。陳燕陵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據山西省旅游局統計,2013年山西省累積接待臺灣同胞近30萬人次。臺灣是山西省入境旅游最大客源市場之一,已成為山西重要的入境旅游客源地,目前已經達到山西與臺灣文化旅游的雙向互動局面的一個黃金期。
山西省旅游局工作人員強調,在這樣的背景下,更要維護臺灣游客在山西期間的正當權益,提升當地的旅游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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