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稅務機關反映征收1元以下應納稅額時,征收成本增高
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公告稱,此舉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納稅人負擔。
國稅總局稱,近來,各地稅務機關反映征收1元以下應納稅額時,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常常會明顯增高。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繳款書的印制成本、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稅費用、POS機劃卡繳稅費用等。同時,納稅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納稅成本。
國稅總局表示,該項政策有利于降低納稅人的繳稅成本,減輕納稅人負擔;同時有利于降低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減輕稅務征收人員的工作量。
“一家企業的營業稅起征點是營業額2萬元,2萬元以下不征稅,2萬元以上才征稅,用計稅營業額乘以3%的稅率,應納稅額至少是600元,就不會存在1元以下納稅額。”北京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相關人士昨日說。
“但如果一批貨物進項是100元,銷項是102元,銷項減進項,再乘以17%的增值稅稅率,那么繳稅憑證上就會出現1元以下的納稅額了。這種1元以下納稅額的情況在基層還是挺多的。”上述納稅服務中心的相關人士舉例稱,差額征稅相對容易出現小額納稅額的情況。
該人士認為,在實際征稅的過程中,稅務人員要打印憑證和提供服務等,運用各種人力物力成本,整個繳稅的操作過程中,耗費的成本高于納稅額;而對納稅人來說,為了1元以下的納稅額還要跑銀行繳稅,也浪費成本,所以1元以下應納稅額免稅對納稅雙方都有好處。(記者 李蕾)
■ 舉例
一家企業的營業稅起征點是營業額2萬元,用計稅營業額乘以3%的稅率,應納稅額至少是600元,不會存在1元以下納稅額。
但如果一批貨物進項是100元,銷項是102元,銷項減進項,再乘以17%的增值稅稅率,繳稅憑證上就會出現1元以下的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