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上,中央電視臺的《消費主張》欄目曝光了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粗糧饅頭,不僅添加色素,甜蜜素,虛報生產日期,而且還把過期的饅頭回收重新加工后再出售,而這家生產饅頭的作坊每天要給上海的聯華、華聯、迪亞天天等連鎖超市的門店供貨,每天有3萬個問題饅頭進入各大食品柜臺。
今天,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多家超市,詢問超市如何對食品進貨的渠道進行監管,他們的答復要么含糊其辭,要么說,超市的上萬種商品,如何監管得過來。
最新的消息是,上海市質監部門依法吊銷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公安機關對葉維祿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問題饅頭下架,市長要求公開調查經過
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提供的信息稱,4月11日央視的節目播出后,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局、寶山區政府到達現場,連夜調查“問題饅頭”的出籠情況。經調查,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注冊于松江天馬開發區,租用寶山區南大路380號某廠房,共有8名員工,從事糕點生產。該企業在饅頭生產過程中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將過期饅頭重新用于原料再生產和違法添加色素等行為。
“人工色素本質上說是一種染料,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健康。因此,國內外對食品中的色素添加都嚴格管理,饅頭之類的糕點中根本不允許使用人工色素。”原上海市食品生產監督所所長、食品安全專家方有宗說,盡管法律明文禁止,但由于著色效果好、成本低,一些不法企業在食品生產中違法使用人工色素,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初步查明,問題饅頭銷售給了上海市華聯、聯華、迪亞天天、樂天瑪特、惠儂、樂家購物中心松江店、雨潤發購物中心、吉買盛、物美、如海等10家超市;同時該部門還對可疑產品進行抽樣送檢,并在上海市同類企業開展了全面排查。
4月11日晚上,上海市工商部門已經責令相關流通企業對問題產品下架封存,截至4月12日,問題饅頭已全部下架。上海市工商局下發緊急通知,在上海市流通環節開展對問題饅頭的緊急清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責令企業停產,對可疑原料和產品進行了封存扣押,對賬冊進行了登記保存,責令企業召回問題產品。公安部門對企業法人進行刑事傳喚。
4月12日,當記者走進華聯、聯華等超市的時候,“問題饅頭”已經下架,記者詢問超市的工作人員,對方回答說:“當天曝光,當晚就下架了。”超市方面表示知道問題后,馬上召集了由公司營運、商品、信息、財務、質量監督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商討應對處置方案。通過公司信息系統下發通知,要求各門店立即將所有“問題饅頭”全部下架、封存,并要求門店在顯要位置張貼“問題饅頭召回”公告,凡有消費者在聯華、華聯門店購買的“問題饅頭”,憑收銀條或商品標簽可在聯華和華聯門店按照有關規定退賠。
對于華聯等超市銷售染色饅頭的情況,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4月12日批示要求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徹查此案,每個環節都必須查實,依法嚴懲,嚴肅問責,及時向社會公布。他要求將調查過程向社會公開,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每個環節都不放過。
供貨渠道把關不嚴,超市該承擔什么責任
實際上,超市里的“問題饅頭”并不是單發事件,4月11日,寧波市工商局公布一季度寧波市大型超市商品(食品)抽檢檢驗結果,家樂福等12家超市共抽檢食品300批次,檢出不合格21批次,合格率93%;抽檢非食品商品72批次,檢出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86.1%,12家大超市均被發現不合格商品。早在2001年媒體就曝光過非法加工點生產的骯臟月餅竟配送進了備受市民信賴的大型超市。
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的李阿姨說:“其實我們家離菜市場也不遠,以前總認為超市的東西比較讓人放心,特別是大超市,就算貴點,也跑到超市來買。現在看來超市的東西也未必就是好的,現在吃什么都不放心了。”中國青年報記者在上海市一些超市、菜市場向市民了解到,知道此事件的市民有的氣憤,有的無奈,家住莘莊附近的曾姓市民告訴記者,他知道這件事情之后,都不敢再買類似食品了,以后也不敢隨便吃超市賣的熟食了。
大型超市和企業本應該是消費者信心的保障,食品安全問題卻接連不斷出現,回顧前不久雙匯的“瘦肉精”,“大頭娃娃”劣質奶粉、“三氯氰胺”三鹿奶粉,碘含量超標的雀巢奶粉,這些商品也都曾堂而皇之地擺在各大超市的柜臺上。早在2001年,“問題月餅向大超市配送”事件被曝光時,就有專家指出,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相關超市對供貨渠道把關不嚴,對經銷商、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證、食品生產權等審查不嚴,給部分非法生產廠家鉆了空子。10年過去了,超市的食品安全問題愈演愈烈,進貨渠道監管叩問著超市自身的監管體系和政府的監管體制。
當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上海聯華超市總部的時候,幾番周折之后,輾轉接到食品進貨渠道部門,詢問食品進貨的渠道監管問題,對方回答說這個不歸他們管,隨即把電話掛斷。后來打到聯華總務部,一位沈姓主管說:“超市對于進的各種貨物是有準入機制的,會嚴格把關、驗證,我們剛開始和生產廠家簽訂合同的時候,生產廠家的產品是合格的。我們超市內部也有質量監管部門,只是每天進貨的廠家有幾千家之多,工作量非常的大,難免會有遺漏。”
記者又致電12365質量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回答說:“對出廠食品是要監督的,一般是抽查,但對超市的進貨渠道是不審核的。”
著名的公益訴訟律師,代理了跨行查詢收費、雀巢轉基因案等具有重大社會影響案件的吳冬律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首先,超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超市不是幼兒園的小孩子,不能人家說什么,就是什么,要看相關的證明,像這種過期饅頭的回收,至少要知道它們回收去哪里了;其次,超市對供貨商應該實地考察,特別是食品類的。吳冬律師說,他去過盛祿食品廠所在地,那里是個工業聚集區,走進那里就是臟,亂,差,根本不是能生產衛生食品的地方,超市看到食品供貨商在這樣的地方生產,就不該向他們進貨了。
監管部門為何總是在媒體曝光之后才行動
回顧這些年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從“大頭娃娃”劣質奶粉”到現在的“染色饅頭”,幾乎都是被消費者或媒體先曝光出來,而本應起到安全監管的部門總是事后采取措施。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秘書長陳舒曾說過:“目前我國安全管理只有兩方面力量,一是企業自律,但是如果沒有強力的社會監督,企業越講道德,良幣被劣幣驅逐的機會越大;二是政府監管,但政府編制、經費有限,面對越來越廣闊的市場,政府不可能包辦一切。因此,我國還缺乏獨立的第三方機構。”
在政府監管方面,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經歷了從《食品衛生法》 到《食品安全法》的艱難轉變,尤其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由地方政府監管為主的分段監管模式備受質疑,有專家提出要以垂直監管為主,但最終的法律仍然維持了分段監管為主,“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翁士洪博士認為:“這種新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還存在缺乏有效的決策中心、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關系不順、部門利益導致監管碎片化等許多深層的體制性障礙。”
“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食品生產經營奉行的“多頭分段管理”導致了“七八個部門管不了一頭豬,十幾個部門管不了一桌菜”。現行的“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食品安全監管模式涉及多部門,如藥監、質監、衛生、工商、農業等。在管理實踐中,各部門間權責不清,管與不管,常常以利驅動,有利就搶著管,無利就讓著管;重復監管和監管盲區并存。而出現問題之后,多頭管理成為相互推諉扯皮的最佳借口。“段與段之間本來應該是食品安全無縫連接的一個鏈條式的管理,但是鏈條與鏈條之間、環節與環節之間很可能出現斷裂。”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云波說。早在200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社會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倪岳峰就直言:“現行監管體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狀況很難有大的改觀。”
翁士洪博士認為,食品安全監管還是要強化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決策核心作用,要進行跨界整合與協作,“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根本缺陷不在于‘多頭監管’,而在于地方政府不會為跨地區和部門的食品生產鏈負全責,所以確立提供無縫隙的公共監管體系也非常重要。也要加強外部監督,還要給監管者以監管。”
吳冬律師則表示:“其實政府的投入也非常大,可是為什么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出現?光靠政府監管,是不夠的,還是要走司法保障的路,這其實是成本最低的一種方式。如美國,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代價實在太慘重,廠家是不敢越這個雷池的。”
“屢次食品安全問題都暴露出了同樣的特點,即一個企業出現問題,消費者有可能放棄同類型所有的企業;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公眾會對所有環節產生質疑。”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劉普合分析,消費者對部分食品產業的信心、對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能力的信心正不斷受到沖擊。如何把食品安全的籬笆扎得更緊?監管部門首先要改變“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整治模式,從整個產業鏈的角度構建起更加完善有力的監管體系,從源頭上封堵漏洞,而不是被動地“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