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是關系群眾利益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工作。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物價工作。去年以來,政府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通過采取一系列穩價格、強監管、安民生的措施,物價快速上漲的勢頭得到遏制。但由于物價受多重因素影響,今年穩價安民的任務十分艱巨,關鍵是要妥善處理好四個重要關系。
一、穩定物價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是我國宏觀調控的四大目標。如何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物價穩定的關系,是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艱難選擇。我國社會各界對這一關系也存在不同認識。有觀點認為中國可以同時實現高增長和低通脹,就像本世紀初的2000—2006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0%,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均增長1.2%。現在看來,那段時間的“高增長、低通脹”與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和美國信息技術創新帶來的“新經濟”等因素密切相關,是特殊現象,不是經濟運行的常態。希望中國長期保持“高增長、低通脹”,只是一個美好的愿望。統計分析表明,改革開放33年,經濟年均增長9.6%、價格總水平年均上漲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價格總水平年均上漲7.1%。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將長期面臨“兩個不可避免”的趨勢。一是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城鄉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對農副產品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價格出現上漲趨勢不可避免。二是由于我國人多地少,人均資源占有率低,資源性產品價格、勞動力工資和環境保護成本等上漲的趨勢不可避免。據統計,2005年到2010年,我國工業企業原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累計上升了42%,土地交易價格累計上升了79.2%,農村用工成本累計上升了1.36倍。這些成本,遲早都要反映到最終價格上。
需要強調的是,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雖有聯系,但絕不能簡單地把物價上漲等同于通貨膨脹。在經濟轉型、快速發展階段,適度、溫和的物價上漲不僅是難以避免的,也應是可以承受的。我們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需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這在客觀上會增加企業生產成本和城鄉居民生活成本,造成一定程度的價格上漲。但只要物價漲幅控制在合理區間內,明顯低于經濟增速,明顯低于居民收入增長幅度,那么,這種可控的、溫和的物價上漲就是社會可承受的,也是宏觀政策可接受的。
對此,人們可能錯誤地理解為這是一種“通脹無害論”,甚至是“通脹有益論”。實際上,我們強調的是在經濟快速增長的過程中,一定程度的價格上漲難以避免,這恰恰說明了保持物價穩定的艱巨性與復雜性,說明了穩定物價工作的長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