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喬丹”商標已注冊12年 被認定“中國馳名商標” 邁克爾·喬丹多年從未提異議
近日,美國籃球傳奇人物邁克爾·喬丹起訴中國運動品牌——喬丹體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今天早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向記者發來聲明,稱該公司對中文“喬丹”等注冊商標享有合法的商標專用權,而且還透露過去12年間,曾先后注冊了百余件并未使用的“防御性”商標。
喬丹體育在聲明中指出,中文“喬丹”及圖形商標分別于2005年及2009年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已經被廣大消費者所熟知。
喬丹體育還表示,自2000年6月起,該公司即開始使用中文“喬丹”作為公司商號,使用中文“喬丹”及圖形等作為注冊商標。
喬丹體育在聲明中表示,自該公司成立至2012年2月22日,邁克爾·喬丹先生從未就其姓名及中文“喬丹”商標事宜向該公司提出過異議或進行過接觸。
喬丹體育表示,截至昨日(2月26日)晚,該公司仍未收到國內外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
據了解,喬丹體育目前正處于掛牌上市之際,突然面臨邁克爾·喬丹的越洋控告,喬丹體育品牌負責人黃濤對此表示不解。但黃濤同時表示,邁克爾·喬丹先生是一位偉大的籃球運動員,喬丹體育尊重其在籃球領域所作的貢獻和成就。
喬丹體育還向記者強調, 2002年及2007年,與邁克爾·喬丹有長期合作關系的耐克公司曾針對喬丹體育申請注冊的八項商標提出過異議和復審,但被駁回。
喬丹體育透露,商評委認為邁克爾·喬丹僅在籃球運動領域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喬丹”為英美普通姓氏,“喬丹”并不與運動員邁克爾·喬丹具有唯一對應關系。
●相關新聞
就在邁克爾·喬丹向中國法院起訴的同時,國內消費者狀告喬丹體育的官司也浮出水面。
35歲的歐先生買了一件“喬丹”牌的運動服和同品牌的一雙鞋。歐先生以為該品牌是美國著名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代言的。
得知喬丹體育與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無關,歐先生認為喬丹體育公司搭名人便車申請“喬丹”商標,卻未向消費者聲明其商品與邁克爾·喬丹無關,造成誤導和欺詐。今年1月11日,歐先生起訴要求喬丹體育公司賠償雙倍損失。
●新聞背景
2月23日凌晨,星邁克爾·喬丹宣布向中國法院起訴中國運動服和鞋類生產商喬丹體育,稱喬丹體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權及其孩子的姓名權。
代理邁克爾·喬丹訴訟的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表示,喬丹提出的賠償數額大概有幾千。(記者 李奎 實習生 王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