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福建省經貿委獲悉,近日我省出臺了《福建省小額貸款公司暫行管理辦法》,將初次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時的注冊資本下限,由有限責任公司的5000萬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1億元,一律調整為1億元;上限由3億元提高至5億元。
根據管理辦法,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應由8名~50名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8名~200名發(fā)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出資人在中國境內有自有固定住所;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在公司設立時一次性足額繳納,嚴禁虛假出資和抽逃注冊資本。小額貸款公司暫不允許跨縣(市、區(qū))域經營和設立分公司。
我省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guī)定的上限,下限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合理的利率定價機制,嚴禁“坐地起價、哄抬利率”,或以收取手續(xù)費、咨詢費等名義變相提高利率。對發(fā)放高利貸的將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嚴禁小額貸款公司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以借款名義進行內外部融資、賬外經營等。
另外,我省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中小微型企業(yè)、農戶、個體工商戶提供信貸服務。我省將支持和推薦運行情況良好、合規(guī)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成為村鎮(zhèn)銀行。在福州市將探索設立一家外商獨資的小額貸款公司。